文化与科技相互促进、融合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大特征,共同推动着人类文明演进发展。科技发展带动着文化演变,反过来,文化积淀也反作用于科技创新。文化与科技相辅相成,先进文化理念是科技创新的思想源泉,科技创新是推动文化生产方式变革的有力驱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为分析、总结文化科技融合的先进模式,梳理出文化科技企业的主要类型,共三大类十一小类。
一、基本概念
文化科技融合,就是文化与科技两方面的要素互相作用、相互渗透并创造更大价值的创新过程,最终形成文化与科技互相包容、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整体状态。在实践过程中,由于文化更加注重精神内涵,科技更加强调技术手段,所以文化科技融合通常表现为以文化内涵为核心,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充分展示和创新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创新文化服务方式及提升文化体验,使文化产品赋予更强的传播力、感染力和吸引力,从而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只有插上科技的翅膀,文化才更有力量。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科技已渗透到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各个层面和关键环节,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和重要引擎。展现文化产品内容的巨大价值,单靠传统的生产、制作、传播、销售方式是很难的,必须依靠先进的科技手段进行加工和处理。事实表明,科技创新能够有效整合文化资源,提升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效率,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因此,对于文化科技企业而言,在注重文化创意的同时,需要依靠科技创新,对文化资源进行再创造、再生产、再提升、再包装,从而不断提高产品或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通过大规模生产,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才能有高附加值,所以文化创意的产业化只能依靠技术进步。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一定是技术主导型的文化企业,技术为文化赋能,可以支撑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于文化企业来说,不是强调高新技术研发,而是对实用技术的应用,也就是科技成果在文化领域的转移转化,同时文化也为科技提供应用场景,两者相辅相成。
根据文化科技融合的特点,其主要业态表现为传统文化产业的升级、文化科技融合产生新业态和科技主导业务拓展。
传统文化产业的升级。比如,传统的文化影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通过数字化手段和互联网技术进行转型升级;旅游业通过信息技术的改造升级成为智慧旅游,主要包括数字影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智慧旅游等。
文化科技融合产生新业态。随着数字化和网络信息技术不断与传统文化产业融合,一些新的服务业态不断涌现,并引发一个或多个相关产业互相渗透、分化和融合,从而引起产业结构变动和产业边界融合而形成的新兴产业,这些新兴产业有着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链条,具体包括:新媒体产业、数字出版产业、文化装备产业、互联网文化信息服务产业、创意设计产业和游戏动漫产业。糖心vlog
科技主导业务拓展。通过开拓新市场和文化产品应用场景参与到文化新业态相关业务中来,实现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比如文化软件服务等。
二、文化科技企业分类
文化科技融合企业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主要依据文化与科技在产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产业链环节以及文化企业与科技的结合方式三个角度进行分类。
第一,从文化与科技在产业中发挥的主体作用来看,可以分为文化主导型、文化与科技并重型、科技主导型三类文化科技融合企业。
一是文化主导型的文化科技企业。主要是指传统文化企业通过应用高新技术,提升了文化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含量,促进了企业的转型与升级,比如传统的出版企业、演艺企业等。这类企业以文化创意为核心,科技只是其发展的辅助手段,主要是集成和运用高新科技,主要集中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告会展、休闲旅游等传统文化产业领域。比如,北京工美集团、北京国际广告传媒集团等企业,文化创意仍然是其主要动力,但可以利用科技助推其发展。
二是文化科技并重型的文化科技企业。主要是指文化产业领域的新业态,由于高新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在文化领域产生的新业态企业,如动漫游戏企业、数字出版企业、新媒体企业等。这类企业是文化产业在与科技融合创新过程中形成的新业态,它以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并重发展为特征,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度最高,在科技手段上表现为集成运用高新科技和综合集成科技创新。比如,完美世界等企业,它们本身就是文化科技融合的产物。
三是科技主导型的文化科技企业。科技创新是这类企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从广义上来说,这类文化科技企业还包括部分科技产业通过渗入文化元素向文化领域的拓展的企业,如工业设计领域的企业。从狭义角度看,科技主导型的文化科技企业仅指被列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九大行业统计之内的文化创意企业。在这类企业中,文化元素虽然也占有一定分量,但科技创新是其发展的主要引擎,研究开发和综合集成技术应用是其发展的重要手段,主要集中在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领域。比如,腾讯科技、小米移动软件公司等,科技创新是其主要的动力引擎。
第二,从产业链的角度来看,根据文化产业链对科技的需要,可以划分为内容创作与制作类、传媒与平台类、销售与延伸类、全链条综合类等四大领域的企业。
一是内容创作与制作类。主要体现在文化产品的创作、制作环节,以追求“内容为王”为目标,以文化内涵为核心,科技只是其辅助手段,其知识产权主要表现为作品著作权、技术秘密等,主要集中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创意设计等行业。对这类企业而言,融入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可能更为重要。
二是传媒和平台类。主要体现在文化产业的传播和服务环节,平台既包括如传统意义上的出版产业等传媒,也包括新媒体、平台服务等行业的企业。由于新媒体的发展,从收入结构和商业模式上看,传媒和平台产业的范围还包括了电信运营商与网络技术公司的多数业务。对于传媒与平台类企业来说,科技的载体功能很重要。当然,这类企业的发展也需要内容为王,不能因为平台的模式而忽视内容产业的发展要求。
三是销售与延伸类。主要体现在文化产品的制造与销售环节。当前的信息技术可以大大延伸文化产业的产业链,比如图书可以变成数字图书、报刊可以变成数字报刊等。因此,需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传统文化业态产业链的延伸作用,延伸报业、广播、电视、电影、图书、艺术品生产和娱乐体育等产业的产业链,使文化产业向立体式、多层面、联动性发展。
四是全链条综合类。这类企业是数字技术应用的结果,是文化产业内容数字化后自身向外部延伸的结果。当前这个领域的产业突出表现为数字娱乐体验类的产业。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与运用,人们的生活方式已经越来越离不开数字技术,天天与数字产品打交道的大众群体已经成为文化产业的主流消费者,推动了文化产业向数字化转变。因此,要注重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网络电视、数字电影、动漫、游戏和数字虚拟演出等新兴文化业态,增加受众数字娱乐体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三,从运用科技的方式来看,根据文化产业创造性运用科技的方式,可以分为简单应用型、深度应用型、通用技术研发型、专用技术研发型四大类型。
一是简单应用型。主要是指文化创意企业在其生产和发展过程中,只是运用了一些通用技术,不需要为技术运用付太多的费用。比如,有些舞台剧只是利用了一些传统的灯光技术。
二是深度应用型。主要是指文化创意企业采用了当前先进的科技手段,需要购买先进的技术设备或技术服务,技术运用在其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
三是通用技术研发型。主要是指文化创意企业根据企业和市场的实际需求,通过综合运用现代技术并取得一定的科技创新成果,比如一般的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等。
四是专用技术研发型。主要是指文化创意企业通过跟踪前沿技术,在本行业领域取得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使得企业获得跨域发展或者引领本行业发展。
当前,科技的发展正在深刻影响人们的文化生活,文化也在不断丰富科技的应用,两者的融合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