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发展财政扶持资金
上海市为进一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快构建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推进上海市国际文化大都市和“设计之都”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而制定的政府项目。
二、申报的好处
文创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使用。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等来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各区县应对项目安排不低于1:0.5的配套资金支持(其中公共服务平台或人才梯队建设特征明显的项目除外),对于1:1配套的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一)在建扶持类项目
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法定基准利率确定,单个项目的市级贴息金额最高400万元。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单个项目市级资金扶持金额最高300万元,市区两级合计扶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
(二)成果资助类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来确定专项资金资助额度。
(三)产业研究类项目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额资助。
三、支持范围
支持范围为《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2018)》中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建筑设计业、时尚创意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广告及会展服务业、休闲娱乐业、文化装备制造业、文化创意投资运营、文化创意用品生产等所有行业。
四、申报条件
申报文创资金支持项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本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四)已获市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曾获过文创资金支持的单位,若获支持项目尚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方式
文创资金采取网上申报,并需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一)网上申报糖心vlog入口
1.登录市文创资金申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
2.项目申报时间:每年2月-3月
(二)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1.完成网上申报后,需在系统中打印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与所需附件材料一起报送。
2.受理时间与地址
每年3月。
(三)评审流程
1.在建扶持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区文创办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申报项目进行区级评审,确定对项目的配套比例后,由市文创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通过区级评审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成果资助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市文创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3.产业研究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市文创办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产业研究类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拨付流程
1.在建扶持类与产业研究类项目扶持资金经审核批准后,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比例为拟扶持总额的70%,剩余30%尾款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予以拨付。2018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单位,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予以拨付。
2.成果资助类项目扶持资金经审核批准后,在支持标准限额内一次性予以拨付。